為進一步科學有效地指導廣西各地的特色旅游名縣建設,根據前一階段各地的創建工作開展情況的反饋意見,《廣西特色旅游名縣評定標準與評分細則》于日前修訂出臺。
新的評定標準與評分細則有10個項目分類,分別是旅游發展政策與措施、旅游特色挖掘與打造、旅游產業規模、旅游項目投資與公共服務、旅游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旅游宣傳推廣、旅游服務與監管、旅游人才發展與教育培訓、旅游安全生產和旅游綜合經濟效益。標準各項目總分值為1000分,獲評為廣西特色旅游名縣的最低分應達到900分。此外,游客滿意率在檢查驗收時進行;游客滿意率不達80%以上的一票否決;如發生旅游安全重特大事故的一票否決。
與試行標準相比,新標準具有兩大新特點,一是積極貫徹全區特色旅游名縣創建工作推進現場會精神,特別是自治區黨委彭清華書記強調特色旅游名縣重在“特色”的指示,修訂中,專門增加了“旅游特色挖掘與打造”一節內容,賦予200分的高分值,總結提煉了10大方面的旅游特色,并將分散于其它內容中有關“旅游特色”的要求一并整合,以鼓勵和引導各創建縣積極挖掘和打造。二是按照旅游工作的一般規律和思路,對內容結構進行了調整。目錄將當地政府發展旅游業的政策和措施排在第一位,強調政府主導型旅游產業發展戰略,而后依次排為特色打造、產業規模、項目投資與公共服務、資源開發與保護、宣傳推廣、行業管理、人才發展、安全生產等,上述工作的成效或者說創建特色旅游名縣的最終目的都體現在經濟效益上,因此將“旅游經濟綜合效益”排在最后。
豐富多彩的旅游資源和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優勢,更是旅游產業發展之根本。因此,在“旅游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部分內容修訂中進一步強化了對旅游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增加了旅游資源普查及其開發利用規劃、旅游資源保護、“美麗廣西,清潔景區,清潔鄉村旅游區,清潔農家樂”活動、重點流域和生態區域環境保護等方面內容。(廣西旅游發展委員會) |